政策法规 您的位置 > 政策文件 > 政策法规 > 详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件号: 闽建〔2020〕3号 发布时间: 2020-09-08

各设区市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社会事业局、综合执法局、人民银行平潭综合实验区支行,各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88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制定了《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试行。

  试行中发现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指定采购相关产品,或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额外负担的行为的,向同级纪委监委投诉举报;发现省实名制平台开发维护单位销售与实名制有关的产品和服务的,落实实名制工作中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的,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591-87516529

  邮 箱:dbcpfj@163.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20205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