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造价站、平潭综合实验区造价站: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定额解释与造价纠纷调节工作,我站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定额解释与造价纠纷调解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7年3月31日之前将修改意见及相关说明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站。
联 系 人:陈小青
电 话:0591-87667033
电子信箱:349753790@qq.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定额解释与造价纠纷调解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