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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四十三)

文件号: 闽建价〔2018〕24号 发布时间: 2018-07-04 来源: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1、沥青路面热再生改造维修采用大面积连续施工技术的,如何执行定额?

答:沥青路面大面积热再生改造维修一般不属于中、小修工程,不能直接执行《福建省市政维护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601-2007)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小修养护热再生定额(以下简称“热再生养护定额”)。沥青路面热再生改造维修采用大面积连续施工技术的,执行热再生养护定额予以换算,其中60102167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0.035,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0.15;60102168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0.03,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0.1;机械台班类型均不作调整。

2、沥青路面热再生改造维修采用大面积连续施工技术的,执行定额时,“大面积连续施工”如何界定?

答:沥青路面热再生改造维修采用大面积连续施工技术的,执行定额时,“大面积连续施工”是指沥青路面热再生改造维修施工机械设备机组到场后,在施工机组不发生转场的情况下,进行连续施工作业且连续施工作业面积超过4000m2

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7-2013)及我省配套规定,编制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时,工程弃方如需发生弃置、堆放费用的,其费用是否应并入综合单价中?

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7-2013)及我省配套规定,编制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时,工程弃方如需发生弃置、堆放费用的,其费用应根据《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规定,按渣土收纳费列项,招标时按估算金额列入暂列金额,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及费用定额等有关规定计算。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