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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造价总站组织编制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计价表格》印发给你们,与《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计量规则(2022年版)》(闽建筑〔2023〕1号)配套实施。《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计价与计量规则(2020年版)》的附件1同时废止。
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计价表格》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12日